2017年1月22日,下午3点40左右,押运队员王鹏飞在万山路与大海寺路口东100米的路上捡到一个黄色的手提包,内装有一千多元现金、身份证、驾驶证、医保卡、手机、车钥匙等贵重物品,在原地等了20分钟也没有见到失主前来需找,在回单位的途中,失主的手机响了,王鹏飞迅速接通电话,知道是失主打的,与是告诉失主我们公司的具体位置,让失主前来领取。并受到失主的真诚感谢。王鹏飞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,表现出一名押运员的尚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。